Saturday, February 27, 2010

同性恋不是心理变态

同性恋是指一个人无论在性爱、心理、情感及社交上的兴趣,主要对象均为同性别的人,这样的兴趣并未从外显行为中表露出来。那些对与同性产生爱情、性欲或恋慕,称为同性恋者。 1973年,美国心理协会、美国精神医学会,将同性恋行为自疾病分类系统去除。对于同性恋的定义更正为:同性恋是指一个人无论在性爱、心理、情感及社交上的兴趣,主要对象均为同性别的人,这样的兴趣并未从外显行为中表露出来.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,同性恋并不单单指的是性取向问题,很多出于好奇,被迫等原因与同性发生性关系的人并不是同性恋。 2001年4月20日,《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》第三版出版,在诊断标准中对同性恋的定义非常详细,同性恋的性活动并非一定是心理异常。由此,同性恋不再被统划为病态。不再把同性恋看作一种病态心理。 在此基础上,同性恋文化开始蓬勃发展起来。   同性恋就象地球围绕太阳运转一样简单。许多人并不了解这个隐秘和世界,从而导致了误解乃至憎恶都是很正常的。   同性恋和异性恋一样自然,而不是什么心理变态,这一点已被越来越多的心理学家所认同,同性恋不仅在人类存在,在动物界也被观察到过,并非人的专利,也许,性对象的取向本身就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。   人们常把同性恋看作精神病,性变态,性倒错,其实他们的心智是完全正常的,远的不说,当代也有一些诸如洛加尼斯,范思哲等在各自领域取得非凡成就的同性恋者。   同性恋是一种文化现象,同性行为自古以来一直存在,但是直到一个世纪之前,同性恋一直被认为是邪恶的“行为”,而不是一种“状态”。同性性行为被基督教会谴责为罪恶,并在一些欧洲国家,包括英国,被定为违法。   有关同性恋的第一例案例研究1879年在美国发表,它把这一话题视为全新的,好像同性恋在此之前从来就不存在似的。   在这一时期,很多专家用“性倒错”来形容新的意义上的同性恋者。这说明同性恋被认为是一种性别身份的倒错,或者颠倒:“女同性恋在生理上是女性,而在心理上则是男性。另一方面,男同性恋在生理上是男性,在心理上则是女性。”性倒错解释了为什么在男子身上可以找到女性化的被动,而在女子身上可以找到男性化的主动。研究专家总结出:对于想要做男人的女人,或者想要做女人的男人,同性恋关系是一种尽量接近正常异性恋的情绪上的努力。   今天,同性恋,异性恋和双性恋,被认为是不同类型的“性倾向”,其定义是:“持久的对某一特定性别成员在性爱,感情或幻觉上的吸引”;因此,同性恋指的是“对自身性别成员基本的或绝对的吸引”   然而,同性恋者毕竟是属于性倾向的少数者,其性对象悖于异性恋者。当法律与社会约俗反映多数人或统治者的意志与意向时,对同性恋者的歧视与迫害成为必然。所以,要消除公众对同性恋者的歧视,主要靠普及的教育,其中既要有感性的关怀,也要有理性的判断。